11月24日,杭州交警在“优驾容错3.0”新闻通报会上公布:从2021年12月1日起,“优驾容错”措施将再度升级!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宽严相济的原则,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
“优驾容错”是2019年4月杭州交警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便民措施,自今年3月杭州交警推出“优驾容错2.0”措施以来,已有超195万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此次升级后,“优驾容错”的适用对象将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以进一步提升机动车轻微违法的“容错度”。
银江技术作为杭州“优驾容错”措施实施的技术支持单位积极参与其中,从2019年开始的“优驾容错1.0”版,到“优驾容错2.0”版,再到“优驾容错3.0”版,历时两年半时间,容错的内容和范围在不断拓展,最先是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不予处罚,随后到五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不予处罚,再到即将实行的十一种类型的轻微违法首告不予处罚,优驾容错3.0甚至还涵盖了非机动车驾驶。
随着容错度的不断提高,违法分析数据量不断攀升。在杭州交警的统一规划部署下,银江技术的软件人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于那些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未造成安全后果的违法形态,通过进行历史数据比对,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经过交警确认,将免予处罚。
近年来,在杭州交警和银江技术的共同努力下,“指挥调度系统”、“潮汐车道”控制、“300米严管区”、“信号配时中心”、“优驾容错”等一个个体现执法力度的交通系统或执法措施在杭城落地和实施。这其中既有秉公执法的铁面无私,又有 “容错”执法的温情脉脉,使得杭州这座千年古城获得无数点赞!
时代在变,初心不改。未来,银江将携手各地交通执法部门,保障交通系统的平稳运行,持续助力交通系统的完善升级,让城市交通出行变得更加和谐且有温度,让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直达城市末梢。
划重点:杭州“优驾容错3.0”具体措施
机动车轻微违法的“容错度”更高了
“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1.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2.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仍驾驶机动车的,但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5.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9.违反交替通行规定;
10.机动车停车越线;
11.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轻微违法同样纳入“优驾容错”范围
在“优驾容错3.0”中,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除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驶入高架快速路四类行为且不涉及扣车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之一的,同时,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未随车携带证件无需慌张,以下4类情形免罚
1.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但驾驶人能够现场出示电子驾驶证或交安码,且驾驶证状态正常的;
2.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但能现场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3.未放置检验标志,但能现场出示有效期内电子检验标志或车辆虽已脱检但能现场申请电子检验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经核查交强险有效的。
发生事故另当别论,重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处
“优驾容错”就是倡导驾驶人守法依规驾驶、文明行车。特别注意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上述可以口头警告教育的违法行为,仍将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口头警告教育后,时间重新开始累计。
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货车右转未停让、斑马线不停让、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杭州交警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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